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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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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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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我市颁发了第一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市正式开始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整合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和人社部门的社保登记证,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核发一照、信息共享”的方式,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有关部门分别办理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和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重新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取消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制度,改为向工商部门年报并公示。

  “五证合一、一照一证”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我市企业创办成本,减少办事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