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渔业捕捞许可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1、巴彦淖尔市境内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2、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正确填写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2、有关作业水域、作业类型及捕捞品种材料
3、有关渔业船舶证书和其他条件:
(1)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
(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时间、地点和原因的证明材料(遗失捕捞许可证的)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办理地点:临河区胜利北路金泰大厦8楼
联系电话:(0478)8213413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流程:
申办方提交材料
旗县区级渔政部门审核(审核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捕捞地点、工具及作业方式,写出考查报告等)
告知申办方
责任部门:巴彦淖尔市水产站
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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