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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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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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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2.商务部《关于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894号)

  申请条件

  1、符合《符合巴彦淖尔市商业网点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设施。

  2、经营交易场地不少于10000平米,车辆展示厅不少于1500平米。

  3、有市场经营者服务管理机构或相应的管理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填写《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有相应的固定场地、设施和资金。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15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521227  8521298

  办理流程商务局备案、报商务厅批准 

  表格下载: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xls

来源:市商务局     编辑: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