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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监督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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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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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根据三定方案和职能职责,商务部门不承担酒类食品安全职能,因此不存在划转的问题。

    第二,根据国家对商务部门的职能界定,商务部门负责酒类流通行业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现在承担的酒类流通备案和随附单制度就属于此项职能。

    第三,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商务主管部门不实行垂直管理,管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权限在各地方人民政府,其职能、行政编制亦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