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局长:王永有    副局长:李挺  李新刚         纪检组长:李建英

  值班电话:7988181

  邮箱:bssfjbgs@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律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物资装备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内设十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政治部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按照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管理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警体训练工作。

  (三)计划财务装备科

  编制机关的经费预算、决算、基层投资及装备计划;管理监督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械器具、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被装等。

  (四)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普法和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法规及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和全市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五)公证律师科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办任命公证员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全市苏木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矛盾排查处理和“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工作。

  (七)社区工作科

  拟定并指导实施社区矫正有关政策、规定、制度和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工作。

  (八)法律援助工作科

  拟订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司法鉴定科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等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有关司法鉴定的投诉和承办调查处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行为。

  (十)法制科

  负责拟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规划;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司法局政务公开目录

  1、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领导成员分工

  3、机构设置

  4、工作职责

  5、财务管理制度

  6、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7、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