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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发改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巴彦淖尔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市发改委门户网站(www.bynrfg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河西区巴彦淖尔西部气大楼604办公室。 

  电话:8234449 

  一、概述 

  2016年,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委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委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我委门户网站上的公开信息发布。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组织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及公开目录等,并对全委政务公开及时进行督促和检查。 

  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结合发展改革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巴彦淖尔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制度科学、原则适宜、目录清晰。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政策,对我市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按照《mobile28365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558号)要求,对照我委的权力清单,对本部门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本部门共承担责任 54 项,其中行政许可责任 2 项、行政处罚责任 33 项、行政确认责任 1 项、行政奖励责任 1 项、行政监督检查责任 4 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责任 13 项。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委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本部门共有行政权力 63 项,其中行政许可 2 项、行政处罚 33 项、行政确认 1 项、行政奖励 1 项、行政监督检查 4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13 项,下放旗县区行政许可事项9项。 

  (二)全面公开机关政务工作 

  为了让群众和项目单位了解我委政务工作,方便其办事,我委对系统和本单位有关政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1.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一个时期内人民群众最需要了解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宏观经济措施及政策法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政府发布的有关的决议、决定及贯彻上级政策和规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委领导和各业务科室的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编制完成了职权目录,明确了职权名称、内容及法律依据,并在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3.人事管理情况。包括选任干部的名额、条件、程序及公开选择办法;选任干部的评议、竞争、公示、任用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干部晋升及工资待遇调整情况等。 

  4.本委行政服务职责。包括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办法;有关信访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和处理、调解结果。  

  5.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要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办机构、依据、条件、数量、申办程序及流程、期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等。 

  6.民主评议的结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公开、干部职工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德、能、勤、绩、廉”的民主评议结果,也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及时公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同时,我委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确保了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方便了群众的了解和监督。 

  (三)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为了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信息等方式,将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项目核准、备案的程序、流程等逐一公开,为办事的群众和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通过《发改动态》、门户网站按月、按季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 

  1、加强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 

  为全面提高我委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提高我委对外宣传窗口形象。20167月,在委党组的亲切关怀下,我们邀请技术服务公司历时一个月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设计。每天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信息及全市发改委系统的动态信息及时发布,截止目前,网站更新超过400余条,基本保证了每周三次更新信息的目标。 

  2、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工作 

  为了更好地通过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提供政务服务,我们于今年7月份开通了《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订阅人数已达120人,已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100余条。按照国家对各政府机关对外宣传的的要求,我们于10月份又开通了《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新浪和腾讯两个微博账号作为我委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新的平台。 

  (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要求,我市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委印制了《巴彦淖尔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明确各个科室的审批范围、审批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期限,向全社会公开。各业务科室审批流程图上墙,办理指南手册公开发放。截止11月底,通过《发展改革动态》、发改委门户网站等方式,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承诺时限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方便了基层企业办事,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全年共印发《发展改革动态》123期,发布信息近800条;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和价检局网站共编发政务信息1000余条。为了让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进行更好地监督,我委还在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在我委办公楼门口悬挂了监督箱,并定期开箱查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条,全部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www.bynrfgw.gov.cn)上发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办事指南、发改动态、通知通告、政策法规、重点项目建设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发改委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未收到以发改委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2017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